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于促進新時代新能源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于促進新時代新能源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已經國務院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國務院辦公廳
2022年5月14日
(此件公開發布)
關于促進新時代新能源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
近年來,我國以風電、光伏發電為代表的新能源發展成效顯著,裝機規模穩居全球首位,發電量占比穩步提升,成本快速下降,已基本進入平價無補貼發展的新階段。同時,新能源開發利用仍存在電力系統對大規模高比例新能源接網和消納的適應性不足、土地資源約束明顯等制約因素。要實現到2030年風電、太陽能發電總裝機容量達到12億千瓦以上的目標,加快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必須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先立后破、通盤謀劃,更好發揮新能源在能源保供增供方面的作用,助力扎實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現就促進新時代新能
一、創新新能源開發利用模式
(一)加快推進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區為重點的大型風電光伏基地建設。加大力度規劃建設以大型風光電基地為基礎、以其周邊清潔高效先進節能的煤電為支撐、以穩定安全可靠的特高壓輸變電線路為載體的新能源供給消納體系,在土地預審、規劃選址、環境保護等方面加強協調指導,提高審批效率。按照推動煤炭和新能源優化組合的要求,鼓勵煤電企業與新能源企業開展實質性聯營。
(二)促進新能源開發利用與鄉村振興融合發展。鼓勵地方政府加大力度支持農民利用自有建筑屋頂建設戶用光伏,積極推進鄉村分散式風電開發。統籌農村能源革命與農村集體經濟發展,培育農村能源合作社等新型市場主體,鼓勵村集體依法利用存量集體土地通過作價入股、收益共享等機制,參與新能源項目開發。鼓勵金融機構為農民投資新能源項目提供創新產品和服務。
(三)推動新能源在工業和建筑領域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