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貴州省338個礦山企業被移除省級綠色礦山名錄!

貴州省自2019年開展綠色礦山建設工作以來,按照建設標準要求,先后制定了《綠色礦業發展示范區建設要求》《貴州省綠色礦山建設驗收標準體系》《貴州省綠色礦山建設第三方評估指導意見》《貴州省全面推進綠色礦山建設的實施意見及考核辦法》,并成立貴州省全面推進綠色礦山建設聯席會議領導小組,全面指導綠色礦山建設工作。

通過實地核查工作,重點是圍繞綠色礦山先決條件、礦容礦貌、礦區生態環境治理與開發利用、節能減排、科技創新與數字化發展及企業管理等方面,采取礦山企業匯報、查閱相關資料和實地現場查看相結合的方式,嚴格對照《貴州省綠色礦山建設評分標準》,逐礦開展實地核查,對不符合標準要求的按程序移除名錄,并督促指導礦山企業限期積極整改。
10月19日,貴州省自然資源廳發布2022年【19】號公告。按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開展綠色礦山“回頭看”的通知》(自然資辦函〔2022〕168號)和貴州省全面推進綠色礦山建設聯席會議制度辦公室《關于開展綠色礦山“回頭看”的通知》的要求,對貴州省全面開展綠色礦山“回頭看”核查工作。

根據核查,我省338個礦山企業在綠色礦山建設達標后,未采取保持鞏固措施,導致現狀不滿足綠色礦山建設相關標準。其中貴陽市19個,黔南州18個,六盤水市20個,遵義市35個,銅仁市52個,黔東南州23個,畢節市110個,黔西南州40個,安順市21個。
按照原省國土資源廳、省發改委等11個廳(局)《關于印發貴州省全面推進綠色礦山建設的實施意見及考核辦法的通知》文件中強化監督管理的要求,將不滿足條件礦山企業移除綠色礦山名錄并予公告。被移除礦山須加強整改,在一年期限內整改完成的,可重新申請驗收。
綠色礦山建設是一個“過程”,而不是一個“結果”,需要動態管理。所以說,我們要緊抓“綠色”這根弦,而不是入選國家級綠色礦山名錄后就可以一勞永逸了!要將綠色礦山建設的理念和要求貫穿到砂石等礦山的全生命周期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