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正式實施!2022《礦產資源儲量規模劃分標準》,砂石骨料范圍更加明確!
發布日期:2022-11-28 02:33:58 點擊量:1 標簽:政策法規
日前,自然資源部批準《礦產資源儲量規模劃分標準》(以下簡稱《標準》(DZ/T 0400-2022),自2022年11月1日起實施。這是首部規定礦產資源儲量規模劃分的技術標準,適用于礦產資源勘查工作部署、勘查成果評價、礦山建設設計與生產、礦產資源規劃、礦產資源儲量管理、礦業權管理和礦產資源監督管理。

據了解,新的標準《標準》增加了12個礦種(類)的資源儲量規模劃分標準。其中涉及建筑用石料19個礦種。

包括:石煤、油砂、紅柱石、矽線石、透輝石、透閃石、云母(碎云母)、霞石正長巖、石榴子石、泥巖(磚瓦用泥巖)、建筑用石料(石灰巖、白云巖、花崗巖、凝灰巖、石英砂巖、片麻巖;玄武巖、大理巖、石英巖、安山巖、輝綠巖、閃長巖、橄欖巖、輝長巖、輝石巖、角閃巖、板巖、頁巖、卵石)、飾面石材(大理巖、花崗巖、輝長巖、輝綠巖、玄武巖、角閃巖、閃長巖、正長巖、輝石巖、安山巖、蛇紋巖、凝灰巖、石灰巖、石英砂巖、板巖)。
降低了9個礦種(亞種)的資源儲量規模劃分標準。
包括:石榴子石、白堊、含鉀巖石、化肥用砂巖、脈石英(玻璃用脈石英、冶金用脈石英)、粉石英(玻璃用粉石英和、建筑用粉石英)、玻璃用大理巖。
調整了5個礦種的資源儲量規模劃分標準的統計對象及計量單位。
包括:硅灰石、長石、鑄型用砂巖、水泥配料用頁巖、浮石。
本標準在原國土資源部印發的《礦產資源儲量規模劃分標準》(國土資發〔2000〕133號)基礎上,按照滿足礦產資源勘查開發需要及與相關技術標準保持一致的原則,結合我國具有查明礦產資源儲量的礦種實際情況,確定了152個主礦種和2個礦類的資源儲量規模劃分標準。
提高了4個礦種(亞種)的資源儲量規模劃分標準。
包括:煤、水泥用灰巖、水泥用大理巖和地下水。
根據《煤炭工業礦井設計規范》(GB 50215-2015)《煤炭工業礦區總體規劃規范》(GB50465-2008)有關要求,煤的資源儲量規模由133號文規定的礦區原煤大型≥5億噸、中型2~5億噸、小型<2億噸,調整為大型≥25億噸、中型5~25億噸、小型<5億噸;井田原煤大型≥1億噸、中型0.5~1億噸、小型<0.5億噸,調整為大型≥2億噸、中型0.5~2億噸、小型<0.5億噸。
水泥用灰巖資源儲量規模劃分標準由133號文規定的中型1500~8000萬噸、小型<1500萬噸,提高到:中型3000~8000萬噸、小型<3000萬噸。
水泥用大理巖資源儲量規模劃分標準由133號文規定的大型≥2000萬噸、中型200~2000萬噸、小型<200萬噸,提高到:大型≥5000萬噸、中型1000~5000萬噸、小型<1000萬噸。
地下水的資源儲量規模由133號文規定的大型≥10萬立方米/日、中型1~10萬立方米/日、小型<1萬立方米/日,提高到:大型≥15萬立方米/日、中型5~15萬立方米/日、小型<5萬立方米/日。
本標準的發布實施,對指導礦產地質勘查、把握合理勘查程度、礦井建設設計、礦產開發利用,加強國家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具有重要意義。 來源:自然資源部 企業管理大百科 
編輯:雷閃閃 | 審核:李欣桐 聲明:對轉載、觀點、圖頻保持中立,目的僅在于傳遞信息,版權歸原作者,如遇侵權,我們將及時刪除,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