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個可采區!1086萬噸!湖南沅陵縣發布河道采砂規劃(2023-2027)
發布日期:2023-03-22 03:49:39 點擊量:1 標簽:政策法規
為加強河道管理,規范河道采砂行為,維護河道采砂秩序,保障河勢穩定和防洪安全,維護良好生態環境,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實現河道砂石資源的科學開采及合理開發利用,沅陵縣編制了《沅陵縣荔溪、蘭溪、朱紅溪、怡溪、牧馬溪、夷望溪等6條沅水支流河道采砂規劃(2023~2027年)》。
規劃明確:
1、本次規劃禁采區 40 個。其中荔溪 7 個,蘭溪 4 個,朱紅溪 6 個、怡溪 9 個,牧馬溪 9 個,夷望溪(沅陵縣境內部分)5 個。
2、本次規劃可采區 22 個。規劃期 5 年, 規劃期采砂控制總量 1086.24萬 t,其中荔溪 330.47 萬 t,蘭溪 275.11 萬 t,朱紅溪 85.94 萬 t,怡溪66.99 萬 t,牧馬溪 275.03 萬 t,夷望溪(沅陵縣境內部分)52.70 萬 t。
3、河道達到或超過警戒水位時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禁止采砂的其他時段為禁采期。發布洪水預警原則上參照禁采期管理。
4、年度采砂控制量、控制開采高程(深度)、采砂機具、開采時段等控制開采條件,應充分考慮通航、防洪、供水、生態和采砂作業等安全,嚴格按照規劃要求,在年度采砂實施方案中明確。
5、科學、合理、有序地開采對河勢穩定、防洪安全、供水安全、通航安全、水生態環境保護以及基礎設施正常運行等方面的影響可控。
6、河道采砂許可證有效期屆滿或者累計采砂量達到限定開采總量的,河道砂石開采權人應當停止采砂作業,按照規定對作業現場進行清理、修復,達到環保要求。縣級人民政府水行政、自然資源、農業農村、交通運輸、林業和生態環境等主管部門應當組織進行現場查驗。
7、河道采砂管理是一項十分重要和艱巨的工作,必須利用現代化手段,建立一套科學、合理的監督管理體系,提升采砂管理能力,落實采砂管理的各項措施,保障規劃順利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