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新田縣珠美礦區建筑石料用灰巖礦采礦權網上掛牌出讓




出讓收益繳納:競得人應按相關規定繳納采礦權出讓收益,以最終成交價為準,其中首次征收比例為成交價的20%(競得人自愿一次性繳清的除外),剩余部分在4年內均攤繳清,即在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之日起一年、二年、三年、四年內每年繳納成交價的20%。

二、準入條件(競買人資質)
競買人應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 (不含港澳臺)的營利法人;
競買人應為獨立法人,不接受聯合體競買;
競買人應未納入失信企業名單 (含法定代表人,出具中國人民銀行信用證明);
競買人應未納入安全生產失信黑名單(含法定代表人) (出具企業所在地應急部門的證明);
競買人應未納入我省公共資源交易領域黑名單的獨立法人企業(出具企業自查承諾);
具有不低于礦業權出讓起始價首期繳納費用和“凈礦”出讓成本等的資金實力,需由銀行出具止付證明(人民幣1971.2萬元,其中礦業權出讓起始價首期繳納費用261萬元,“凈礦”出讓成本561萬元,原采礦權人資源資產評估價值1037萬元,原礦界剩余資源量價值112.2萬元)。原采礦權人(擬設采礦權礦規設置類型為已設采礦權調整或整合的應當與原采礦許可證登記一致)參與競買時,可免于出具原采礦權人資源資產評估價值和原礦界剩余資源量價值的止付證明,即原采礦權人需由銀行出具止付證明(人民幣822萬元,其中礦業權出讓起始價首期繳納費用261萬元,“凈礦”出讓成本561萬元)。
三、其他要求
擬設采礦權符合《新田縣普通建筑材料用砂石土礦專項規劃(2019-2025年)》,設置類型為已設采礦權調整,擬設采礦權范圍內有新田縣毛里鄉珠美遠發材料廠采石場采礦權(采礦許可證號:C4311282011057130111782,有效期至2023年5月8日)。
擬設采礦權設計露天開采,可采儲量:建筑石料用灰巖礦438萬噸(因原礦山繼續開采至2023年5月,可采儲量由467萬噸減少至438萬噸),設計生產規模60萬噸/年(22.30萬立方米/年),服務年限為7.8年。
已編制《湖南省新田縣珠美礦區建筑石料用灰巖礦生態保護修復方案》并通過評審,根據《關于<湖南省新田縣珠美礦區建筑石料用灰巖礦生態保護修復方案>審查意見》(永自然資函〔2023〕257號),礦山生態保護修復基金分4年完成計提,第一年計提121.9萬元,第二、三、四年均計提115萬元,共計提466.9萬元。
根據《新田縣自然資源局關于新田縣珠美礦區建筑石料用灰巖礦土地使用方案的審查意見》,礦山為露天開采,項目總用地9.8375公頃(合147.5625畝,含擬設采礦權范圍144畝),其中,露天采場占地面積9.6公頃,擬設礦部、工業廣場、排土場等配套設施占地0.2375公頃。占用地類為喬木林地、其他林地、農村道路、旱地、自然保留地、采礦及其他獨立建設用地,與自然資源部下發的“三區三線”無重疊。
擬設工業廣場用地為國有出讓(工業用地)地,由新田縣自然資源局以租賃的方式接管。擬設采礦權露天采場擬采用租賃方式使用土地,租地年限8年,自2021年6月30日至2029年6月30日止,期滿可延期;排土場擬辦理集體建設用地,涉及臨時用地的依規辦理臨時用地手續。采礦項目涉及用地,按照《湖南省采礦項目用地管理指導意見(試行)》要求落實。
該礦區“凈礦”出讓前期成本560.59萬元(大寫人民幣伍佰陸拾萬伍仟玖佰元整)。其中,根據《新田縣人民政府關于龍泉街道珠美礦區建筑石料用灰巖礦“凈礦”出讓縣級成本的審查意見》,縣級前期投入成本524.14萬元(包含技術服務費用54.93萬元,土地使用相關費用469.21萬元);市級前期投入成本費用36.45萬元。
根據2023年9月《湖南省新田縣毛里鄉珠美遠發材料廠采石場建筑石料用灰巖礦資源量核實報告》原礦界范圍內剩余資源量37.4萬噸,經計算永州地區采礦權出讓收益市場基準價3.0元/噸·礦石×37.4萬噸=112.2萬元,原礦界剩余資源量價值112.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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