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污染源普查進入清查和試點階段
在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全面啟動并深入推進之際,普查工作現場會暨電視電話會今日在浙江省溫州市召開。
這既是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的推進會,也是一次開展清查和試點階段工作的經驗交流會。對于成績與經驗,充分肯定,推廣交流;對于不足與問題,毫不回避,點名督導。
打好打勝污染防治攻堅戰,摸清家底是基礎,也是關鍵。全國污染源普查是重大國情調查,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做好新時代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基礎和關鍵。
對于全面完成普查任務,今年尤為關鍵。根據進度安排,今年3月至6月要完成清查建庫和試點工作,7月進行檢查驗收,8月至11月完成全面組織入戶調查。
據了解,當前,各項工作正在深入推進。截至4月20日,31個省份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均已按《國務院關于開展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的通知》要求,成立了相應的普查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并全部印發了本省的實施方案。
內蒙古、江西、北京、安徽、甘肅、浙江、青海、山西、新疆、陜西等10省(區、市)政府還召開了由省、市、縣三級政府及相關部門參加的普查動員部署會議,細化落實責任。
同時,18個試點縣市先行制定普查試點方案,先期開展入戶普查工作,為全國工作開展奠定了基礎、探索了經驗。
浙江溫州樂清市市長方暉介紹,全市25個鄉鎮、街道已全面鋪開清查,其中12個已完成。探索實施“八部六色法”,統計、環保、經信等八部門聯合審查,把清查企業細分為正常、刪除、增補等六種狀態,用六種顏色標注。
重慶市北碚區副區長趙寶江介紹,該區創新工作手段,采用“1+1”組合進行現場普查,充分發揮基層環保員熟悉地形、掌握情況的優勢,以及第三方機構的專業人才優勢,實現“1+1>2”的效果。
除了上述18個試點地區,《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方案》印發以來,全國很多地區也都開展了大量探索創新工作,積累了很多經驗做法。
為了落實責任,浙江、河北、西藏、湖南將普查工作納入了政府考核體系,西藏還納入黨辦、政辦督查,內蒙古將普查經費落實情況納入地方政府績效考核。
為了健全制度,吉林、陜西建立普查簡報制度,山西、陜西建立月通報制度。河南制定內部職責分工細則,針對部分地區進度滯后問題,向有關地方政府印發督辦函。
為了強化保障,西藏組織農業、水務等部門人員到普查辦專職參與工作。四川、湖北、江西積極申請省級財政資金。山西晉城專門安排市本級普查經費2800萬元。
責任明確了,制度建立了,保障到位了,對督促開展清查試點工作,既能提升動力,同時也能傳導壓力。
由此,基礎工作更實了。陜西在國家名錄庫的基礎上,根據日常管理資料,及時補充企業兩萬余家。內蒙古在入河排污口排查中使用無人機進行現場調查。
由此,工作進展更快了。北京、山西、浙江、安徽、福建、吉林、黑龍江、西藏、陜西、寧夏、廣東、廣西和海南開展了伴生放射性礦普查全面初測工作。
由此,探索創新更多了。海南組成20人“說清海南”項目組指導市縣。江西、山西、陜西、安徽、四川等地引入高校師生參與現場調查。湖南、湖北推進第三方機構選聘。
充分肯定成績的同時,這次現場會一點也不回避問題:整體進度仍相對遲緩,有的地方問題還比較突出。
一是一些地區重視程度不夠,任務落實不到位,推進不夠有力。二是清查工作不扎實,仍有部分省市沒有完成名錄庫補充工作。三是相關保障還不到位,一定程度上存在人員配備不足、辦公場所未落實、專網未聯通、經費不到位問題。
針對這些問題,此次現場會從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標準完成清查與試點工作、扎實做好入戶調查準備工作、強化宣傳與培訓、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強化工作調度和督辦、主動信息溝通交流等7方面提出明確要求。
根據要求,這次會議之后,各省環保廳局要向省政府做好情況匯報,提請省政府或分管副省長聽一次工作匯報、開一次動員部署會,重點解決在思想認識、部門聯動、責任落實、經費保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
據悉,生態環境部將建立雙周調度機制,并定期開展檢查督導。對工作開展好的給予表揚,對工作滯后、工作不落實的公開提出批評,并視情采取督辦提醒、約談通報、專項督查等方式進行督導。
同時,會議提出,要盡快建起來兩個層面的微信工作群。一是全國性的,二是各省的,生態環境部有關負責同志和各省環保廳局分管負責人都要實名進群。
“對黨中央、國務院部署的重要任務就要緊盯不放、常抓不懈,確保工作取得扎實成效。”生態環境部有關負責人表示。
2、重點檢查環境質量呈現惡化趨勢的區域流域及整治情況;
3、重點督察地方黨委和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環保不作為、亂作為的情況;
4、重點了解地方落實環境保護黨政同責和一崗雙責、嚴格責任追究等情況。
2、發現有噪音、氣味濃的產品也要整頓;
3、沒有營業執照、不規范的廠家需要重新整頓;
4、順帶查存在消防安全隱患的;
5、順帶查偽劣及假冒仿牌的。
6、偷排廢水;
7、排放油漆味等刺鼻氣體;
8、低頻噪音或噪音過大;
9、粉塵污染;
10、未公示環評;
11、無環保審批手續;
12、電機組存在運行安全隱患;
13、違法建設;
14、私設暗管排污;
15、煤渣到處飄散;
16、紙渣挖坑填埋存在問題;
17、無廢水回收系統;
18、未辦理取水許可;
19、沒有亮照經營;
20、無防滲漏措施的水塘存貯其他廢棄物;
21、治污設施簡陋老舊問題;
22、煙塵排放濃度超標;
23、廠區堆積垃圾未及時處理;
24、未辦理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報批手續;
25、污染治理設施未經環保部門驗收;
26、排污許可證過期;
27、非法生產;
28、過濾池COD超標;
29、無排污許可證。
環察人員的權利
實施現場檢查時,從事現場執法工作的環境監察人員不得少于兩人,并出示《中國環境監察執法證》等行政執法證件,表明身份,說明執法事項。
環境監察人員有以下的權利:
(1)進入有關場所進行勘察、采樣、監測、拍照、錄音、錄像、制作筆錄;
(2)查閱、復制相關資料;
(3)約見、詢問有關人員,要求說明相關事項,提供相關材料;
(4)責令停止或者糾正違法行為;
(5)適用行政處罰簡易程序,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6)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措施。
【企業切記:不可暴力抗法,不執行、不配合監察人員工作。否則后果嚴重。】
環保監察時一般會檢查的內容
(1)、企業生產情況
企業所屬行業及主要產品。
上個月的產品及產能,各條線是否存在運營。
(2)、企業環保落實情況
項目是否依法履行環評手續,查看環評文件及環評批復等;
查看項目的性質、生產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或采用的污染治理的措施等是否與環評及批復文件一致。環評批復五年后項目才開工建設的,是否重新報批環評。
檢查項目投運后,是否進行了環保竣工驗收。環保竣工驗收手續是否完備。
生產車間:超或原料涉酸、堿、及其他易腐蝕性的車間地面是否做防腐處理,并定期進行保養。生產過程是否存在跑冒滴漏現場。
檢查排污許可證申領、排污申報執行、排污費繳納執行
【各項污染及治理情況現場檢查】企業無相關排污環節的(如環節對地下水影響等),可不檢查。】
環保監察執法到企業現場主要檢查八大方面
➤水污染源環境監察
污水處理設施的運行狀態、歷史運行情況、處理能力及處理水量、廢水的分質管理、處理效果、污泥處理、處置。是否建立廢水設施運營臺賬(污水處理設施開關鍵時間、每日的廢水進出水量、水質,加藥及維修記錄。)
➤污水排放口監察
檢查污水排放口的位置是否符合規定、檢查排污者的污水排放口數量是否符合相關規定、檢查是否按照相關污染物排放標準、規定設置了監測采樣點、檢查是否設置了規范的便于測量流量、流速的測流段。總排污口須設置環保標志牌等。是否按要求設置在線監控、監測設備。
➤排水量復核
有流量計和污染源監控設備的,檢查運行記錄;
有給水量裝置的或有上水消耗憑證的,根據耗水量計算排水量;
無計量數及有效的用水量憑證的,參照國家有關標準,手冊給出的同類企業用水排水系統數進行估算。
➤排放水質
檢查排放廢水水質是夠達到國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的要求。
檢查監測儀器、儀表、設備的型號和規格以及檢定、校驗情況。
檢查采用的監測分析方法和水質監測記錄。如有必要可進行現場監測或采樣。
檢查雨污、污污分流情況,檢查排污單位是否實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
➤事故廢水應急處置設施
檢查排污企業的事故廢水應急處置設施是否完備,是否可以保障對發生環境污染事故時產生的廢水實施截留、貯存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