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一說綠色礦山建設 (一)
1. 綠色礦山的含義
“綠色礦山”是指在礦產資源開發全過程中,嚴格實施科學有序的開采,對礦區及周邊環境的擾動控制在環境可控制的范圍內,使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生態環境保護相協調,具備礦區環境生態化,開采方式科學化,資源利用高效化,管理信息數字化,礦區社區和諧化特點的礦山。
綠色礦山建設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它代表了一個地區礦業開發利用總體水平和可持續發展潛力,以及維護生態環境平衡的能力。它著力于科學、有序、合理的開發利用礦山資源的過程中,對其必然產生的污染、礦山地質災害、生態破壞失衡,最大限度的予以恢復治理或轉化創新。
2.最早提出綠色發展理念是哪年?
在2005年正式為國家發改委進行設計。在制定“十二五”規劃期間,氣候變化就已經成為了必須考慮的最大的限制因素和國內外制約條件。因此節能減排與應對氣候變化就需要成為國家核心發展目標和核心發展政策之一,這既是巨大的挑戰,又是巨大的機遇,并且還是重要的創新。提出來這一次“十二五”規劃的創新性定位就應該是“綠色發展規劃”。
3. 綠色礦山的理念是哪一年確實的?
2007年,以“落實科學發展,推進綠色礦業”未主題的中國國際礦業大會在北京召開。
2008年12月發布的《全國礦產資源規劃(2008-2015年)》明確提出發展“綠色礦業”,并確定了“2020年綠色礦山格局基本建立”的戰略目標。
2009年11月,以“綠色礦山”為主題的中國礦業循環經濟論壇在山東召開。2010年8月,《國土資源部關于貫徹落實全國礦產資源規劃發展綠色礦業建設綠色礦山工作的指導意見》發布,同時出臺了國家級綠色礦山的基本條件。
2010年9月,國土資源部就“發展綠色礦業,建設綠色礦山”有關問題進行答記者問,進一步明確“綠色礦山”概念,指出“綠色礦業是礦山企業發展的必然選擇”。
2011年3月,國土資源部公布了第一批綠色礦山試點名單,2012年至2014年,國土資源部先后公布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國家級綠色礦山試點名單。
2016年3月,“大力推進綠色礦山和綠色礦業發展示范區建設”作為重點任務和重大工程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中進行了統籌安排及部署。
2017年5月,國土資源部等六部委聯合發布的《關于加快建設綠色礦山的實施意見》明確指出,要基本形成綠色礦山建設新格局,力爭到2020年,形成符合生態文明建設要求的礦業發展新模式。
4.綠色礦山經歷哪些發展歷程?
第一階段:早在19世紀,英、美等西方國家就提出了“綠色礦山”的概念。此時“綠色礦山”的概念僅僅停留在單純的對礦區植被的保護,以及對礦區周邊環境的美化上。這一時期的“綠色礦山”要素就是環境。
第二階段:二戰以后,經濟社會急速發展,人類社會對自然資源的消耗速度前所未有,一些有識之士指出,“地球的資源,特別是能源、礦產資源等是有限的,因此,提高資源的利用率應該被列為重要的研究課題”。此時的“綠色礦山”概念已經從單純的環境保護延伸至“資源的綜合利用”。
第三階段:當代,資源問題已經成為制約世界各國發展的重要問題,綜合利用資源的課題也取得了眾多進展;由于工業文明對地球的污染與破壞已經引起了全人類的重視,節能減排與環境保護成為重要話題;經濟的空前發展,帶來了人權的高度發展,“以人為本”已經成為全世界共同認可的基本準則;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全世界已經達成了“科技創新是人類發展與進步的唯一途徑”這一共識。
在這樣的環境下,中國提出了“科學發展觀”,而中國的“綠色礦山”理念也基本成熟,包括了對礦山企業的九大方面的要求:依法辦礦、規范管理、資源綜合利用、技術創新、節能減排、環境保護、土地復墾、社區和諧、企業文化。